招生政策
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新增地方优师专项计划
供稿单位:招生就业处 发布日期:2021-06-17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2021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从2021年起,每年在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面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优师专项)。今年我校承担124名(物理学74名,生物科学50名)优师专项招生及培养任务。

优师专项计划面向全省考生择优录取,毕业后定向到我省58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就业。

优师专项计划单列编制,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录取。

我校将针对优师专项师范生开设系列特色课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领师范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开展“四史”教育,引导师范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涵养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职业情怀。构建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三方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利用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升教师培养质量,集中优质资源支持优师专项师范生培养。

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时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优师专项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参照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签订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管理,确保优师专项毕业生全部履约任教,确保覆盖我省所有定向县。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欢迎有志学子积极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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